一杯奶茶半杯都是冰 算消费欺诈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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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饮品快报

前几个月,有消费者在网上爆料:当天14点33分,她在某连锁奶茶店花22元购买了一杯饮品,备注“少冰”。到了15点22分,她却发现喝完饮品后,杯内仍留有大半杯冰块。
 
“明明点的是少冰,号称半杯都是料,结果半杯都是冰。”该消费者认为,“这太坑消费者了,自己花了22元钱却买到了一杯冰糖水。”

 
经过红星新闻记者走访调查,该店店长解释,是新店员操作失误导致少冰做成了标准冰,而店员则表明点单时已说明该饮品是冰饮,自己是按照少冰的量来制作,造成消费者误解是由于“冰块太大”。
 
对此,一些网友纷纷表示,自己在别的奶茶店也有相似经历,即使要求少冰也有很多冰;也有部分网友认为,是奶茶店的套路太多,用冰块充当饮料降低成本。
 
到了夏季,冰块的用量增多,少了饮品不够冰,冰块多了、大了又容易惹人诟病。因为冰多而遭到消费者投诉,这到底是奶茶店的问题?还是店员操作的问题?对消费者而言,这算得上是消费欺诈吗?得从多方面来看——
 
以一杯奶茶的标准冰量为100g为例,那么50g、75g的用量都算少冰,在店员的操作当中,区别可能就是一铲子和半铲子的区别;但在消费者心中,可能觉得只有3~4块冰块才叫少冰。实际上,这是双方对“少冰”定义理解角度的不同。
 
而对于冰的用量,不同奶茶店、不同的产品都有自己的配方。可能这家奶茶店的少冰,看起来只有漂浮在表面的几块冰,但在那家奶茶店的产品配方中,少冰在视觉上就占到了2/5杯。
 
为避免造成消费者误解,最好是在菜单上标明少冰、标准冰、多冰的分量区别,或者在样品杯里摆上几块仿真冰块,让消费者直观看到不同冰量的区别。
 
此外,对于一些无法去冰的产品,要在消费者点单时特别说明,少冰也会有明显冰感。尤其是在夏季菜单中,大多数产品都是含冰的,冰少了或没有冰,既做不出效果,也影响口感。
 
尽管冰的体积的确能替代一部分饮品,但也不能一杆子打翻一船人,连锁茶饮品牌对品控有要求,不会只从成本进行考虑,更何况当天预制的茶汤、小料过了效期也是要倒掉,犯不着节省,使用冰块的出发点主要为营造更好的口感。
 
关于“冰块用量多是否涉嫌消费欺诈”的问题,还要看情况具体分析。
 
石占小吃培训认为:如果消费者点的是少冰饮品,商家在没有征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做成了标准冰饮品,则涉嫌以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品标准方式销售产品而构成消费欺诈;如果商家对某款饮品的宣传与实际提供给消费者的商品不符合,也涉嫌消费欺诈。
 
作为商家,最简单的处理方式就是多与顾客沟通交流,事先告知饮品的特殊性,以免造成因双方理解不同而导致的矛盾发生。